第6章林月如(10200字)(1/ 2)
“此人已近仙,我不如矣!”
当见到剑圣时,拜月心中立即升起警惕。
如果说陈恒之的气息是自然而然、毫无波澜的话,那么剑圣就是气息淡然,漂渺如仙!
平常状态下的陈恒之,给人的感觉有如普通人,会令人不自觉地放下防备,放松警惕,带给人一种并不显突兀,自然而然的亲近感。
而眼前的剑圣殷若拙却不同,道意盎然、气息漂渺,或许普通人毫无所觉,但在修行者眼中,却能感受到其充塞天地的道意,令拜月如临大敌、防备至极。
“拜月,本座来了,放了我师弟!”
剑圣双手背负,淡淡地说道,仿佛在陈述事实,而不是请求般。
“他妄图对我南诏圣女不轨,死不足惜!”
拜月双手放置胸前,态度强势,气息上与剑圣分庭抗礼。
“这是误会!”剑圣说道。
“我南诏圣女的清誉、我南诏国的名声在阁下的眼中只是一个误会吗?蜀山未免欺人太甚!”
拜月闻言,沉声质问道。
“本座并未轻视任何人,教主未免小题大做了!”剑圣道。
拜月冷哼一声:“小题大做吗?本教主要是不能维护我南诏一方百姓,不能维护我南诏国声誉,又有何脸面活在这天地间?在阁下眼中,我南诏国竟如此的微不足道吗?”
剑圣一时语塞:“话不投机半句多!教主未免强词夺理,本座不想与你多说,教主确定,坚决不放人?”
说完,浑身气势如虹,强压而去。
拜月在这突如其来的气势下,艰难反抗。
他挤出一句:“蜀山这是要以力服人么?”
剑圣闻言,也不答话,浑身气势毫无保留。
双方气势相抗,空气中发出“噼噼啪啪”细微的音爆声,沉闷、压抑之感扑面而来。
半晌,拜月终究略逊一筹,“蹬蹬蹬”,后退了三步。
就这时,双方气势立消,场中的压抑之感也逐渐立即散开。
剑圣风轻云淡道:“就算他犯了错,也是由我蜀山处置他,什么时候轮到外人置喙?”
拜月气息有些萎靡:“好一个蜀山派,好大的威风? 我拜月领教了!你赢了? 我南诏自认不如,我马上放人!”
剑圣闻言? 却转而一笑:“教主说笑了? 敝师弟犯了错,就让他接受应有的惩罚吧!”
拜月脸色一沉:“阁下可是在消遣本教主?”
剑圣丝毫不觉尴尬:“与教主初次见面? 本座见猎心喜,切磋一番? 又有何不可?”
拜月心中失望? 面上却是不显:“剑圣阁下法力无匹,本教主自愧弗如,若是无事,请回吧!”
剑圣呵呵一笑:“教主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? 这天下间? 达到你我这一层次的强者寥寥无几,你我二人应当多亲近亲近才是!”
拜月脸色冷漠:“道不同不相为谋,告辞!”
说完后,他转身就走。
剑圣看着他远去的身影,脸上显出若有所思之色? 这次的事情很诡异,超乎寻常。
若说是之前? 莫一兮可能还会为了看望林青儿,他才会来到南诏这偏僻之地。
自十年前的事情发生后? 莫一兮从未踏入过南诏国这片土地,此次他为何一反常态?
是不是他发现了什么?
还是说? 他单纯的只是思念故人?
不管怎么样? 剑圣都没有要带走莫一兮的意思? 否则,以武力逼迫,置蜀山的名声于何地?
至于方才,不过是给拜月一个下马威而已。
剑圣皱了皱眉头,他觉得事情不对劲,很不对劲,心思电转间,立即做出判断:“不对,我要见上莫师弟一面,问清楚!”
想罢,剑圣闪身离开。
…………
南诏国,大理都城。
天牢深处,莫一兮一身囚服打扮,他斜躺在茅草堆上,一脸的生无可恋,嘴里自言自语:“完蛋了,丢人丢大发了……”
“你还知道丢人?”
突兀地,天牢中多出一个人影,听到莫一兮的自言自语,冷哼一声道。
莫一兮听到有人说话,抬起头来,见到来人,脸上惊诧莫名,掩面以对,瘫软下去:“掌门师兄,对不起,师弟让蜀山蒙羞了!”
剑圣脸色漠然:“究竟是怎么回事?你喝酒喝傻了脑子?怎么能做下如此令人不齿之事?”
莫一兮沉情低落:“师弟也不知发生了何事,我只记得我当时在江南的余杭镇,喝得迷迷糊糊,等我醒来,就在圣女的闺房中了。”
“怎会如此离谱?”
剑圣闻言,眉头紧皱:“余杭镇距离南诏国少说也有四千余里,便是飞行过去也得数个时辰,这期间你不可能毫无所觉。”
莫一兮苦笑着摇摇头:“师弟丝毫不知!”
剑圣又问道:“你去余杭镇做什么?在余杭镇又见了什么人?可曾有印象?嗯?你的修为呢?”
他仔细看了一眼,才发现莫一兮好似普通人般,浑身无力,这才反应过来,为何这个师弟为何会束手就擒。
莫一兮苦着脸想了想,回道:“师弟去余杭镇是为了找一个叫李逍遥的小孩,收他为徒,最后的印象中,师弟只看到一只脚,别的就毫无印象。至于修为,待我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如此,仿如废人一般,丝毫不能动用。”
剑圣满是不解:“李逍遥?他是何人?你为何要收他为徒?”
说到李逍遥,莫一兮精神恍惚间,浑身一震:“对啊,李逍遥是谁?我为什么要去找他?”
这是鸡生蛋,蛋生鸡的辩论问题。
在原著中,半年多之后,李逍遥通过赵灵儿的母亲巫后林青儿,实际上是女娲出手所施展的回魂仙梦神通,回到了十年前,在南诏国救下了姥姥与小公主赵灵儿。
也就是在十年前的南诏国,十年后的李逍遥和十年前的酒剑仙莫一兮相遇。
李逍遥告诉莫一兮,让他十年后,千万不要到余杭镇收一个叫李逍遥的小子为徒,更不要教他御剑术。
莫一兮是什么人,他又岂会乖乖的听话,你不让我教,我偏要教。
于是,这就有了十年后,也就是半个月前,莫一兮到余杭镇找李逍遥的事情。
本来,这是一个时间闭环,丝丝相扣,正是有了莫一兮教李逍遥武功,才有了后面李逍遥崛起之事,也才有了后面的一系列剧情。
然而,这个时间闭环因为陈恒之的到来并插手,被打破了。
他在赶在李逍遥之前,上得仙灵岛,把赵灵儿护送回了南诏国,并将莫一兮扔到圣姑床上,使莫一兮阴差阳错的成为淫贼。
又直面拜月,将深藏在拜月脑海中的伏羲元神逼了出来,使得伏羲另找棋子,选中了李逍遥。
由此,李逍遥与莫一兮再也没有了交集,不,是暂时还没有交集。
所以,时间闭环,被打破!剧情被搅得一团乱,莫一兮与李逍遥之间,能否在十年前相遇?这一点,谁也不知道!
突兀地,莫一兮就忘记了李逍遥是谁,也不记得自己为何要到余杭镇去找他。
莫一兮拍了拍脑袋,张了张嘴:“掌门师兄,我什么都不记得了……”
“混账东西!喝酒误事!”
瞬间,剑圣脸若冰霜:“说过你多少次了,让你不要喝酒你偏不听,现在好了,出了这样的事,你满意了吧?你高兴了吧?”
生气归生气,可是剑圣的语气中还是透露出一丝恨铁不成钢。
“当年,我们师兄弟同时喜欢青儿,可是她选择了师兄你,师弟我无话可说,只能在心里默默地祝你们幸福,可是,师兄你是怎么对她的,啊?”
莫一兮脸色凄苦,状若疯狂,大吼大叫道:“你为了所谓的入道,抛下了新婚的妻子,斩断情丝,以情入道,你是功德圆满了!可是你知道当时青儿有多么心痛吗?你不知道,你什么都不知道,也什么都不管,呵呵呵呵!”
说完,莫一兮脸上却不知不觉泪流满面。
剑圣闻言,脸色巨变,大声质问道:“放肆!你就是这样跟师兄说话的吗?”
“这些年来,我无比的悔恨,我悔恨当初的懦弱、无能,我要是勇敢一些,大胆一些,早些对青儿表白,不让你殷若拙有接触青儿的机会,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,青儿也不会心若死灰,最终选择嫁给巫王那个废物,也不会为了所谓的南诏子民,甘愿身殒!以身殉道!”
莫一兮彻底的放开了,也不称呼一声师兄:“我想忘记这些事,可是我忘不掉!这些年来,我疯狂的喝酒,就是为了把自己灌醉,只要醉倒了,就不会再想起来,喝酒真好,呵呵呵呵!”
“唉!”
剑圣长叹一声,无言以对。
“莫”者,莫失莫忘之人;
“一”者,守本如一之念;
“兮”者,浮生梦兮之叹!
这一叹,即是他对于青儿的执迷,也是他对渊清的亏欠,更是他对自身的怨愤。
莫一兮本是蜀山派的得意弟子,却因为两个女人的出现而改变了他的一生,一个是他放不下的青儿,一个是他对不起的渊清。
之前的莫一兮,是那般的逍遥洒脱,一壶酒,一柄剑,行侠仗义,乐似神仙!
直到遇见了林青儿,那个白苗族大祭司,那个令他痴迷一生的女人。
骨子里,莫一兮是一个彻头彻尾尘世俗子。
虽然自称酒剑仙,但在感情面前,他也一样的看不透,讲不明,放不下,求不得。
那一晚,他稀里糊涂的和渊清滚了一夜床单,却误以为对方是林青儿,深深的伤害了另一个女人。
如今,渊清更是心若死灰,扭头就将他送官法办。
世间种种,或哭或笑,或悲或喜,或苦辣酸甜,或成功或失败,或得到或失去!
痴男怨女,莫外如是!
许久之后,剑圣叹息道:“你,好自为之吧!”
转瞬消失不见。
………………
次日一早,陈恒之和李逍遥就找到了林家堡。
家丁们见他二人皆是风度翩翩,立即放行,让他们进去,参加比武招亲。
两人来到一个人头攒动的地方,就在林家堡外的一个大广场上,场外围有不少小贩以及好事的围观者,对广场中心指指点点。
远远看去,广场中心架起了一个高台。
台上插着一杆红旗,红旗上金灿耀眼的林字旗幡迎风招展,在旗竿旁边,设有几个宝座,目前暂时无人落坐。
陈恒之放眼望去,擂台下已经稀稀疏疏的有不少人,皆是提刀背剑的武者,一个个翘首以盼,等待着比武招亲的开始。
“嘿,大仙,我们来得早了些,主人家都没有出来。”李逍遥满脸兴奋,嬉笑道。
“那是当然,重要人物肯定是最后才出场!”陈恒之应道。
李逍遥脸色一垮:“照大仙这么说,我们岂不是那种可有可无的小喽啰?”
陈恒之哈哈一笑:“随你自己怎么想吧!”
正两人说话的时候,又有许多人从城中各处相继赶来,不一会儿的功夫,擂台下已经是人挤人,乌央央一片,全是人。
“咚咚咚!”的脚步声从高台上传来,近千人的场所突然安静了下来,一个身着黑色锦缎的中年男子迈入了场中。
男子身材比一般人略高些,肩宽背厚,但并不笨重,反而有种轻灵敏捷之感,动作自然而然,极为好看。
而他浑身上下,更是散发着一股不可小觑的气势,叫人心惊。
“这就是江南武林盟主林天南?倒是有些本事!”
陈恒之一眼看去,便知此人武功颇为高深,比起拜月也只是略逊三分而已,难怪此人能在这仙侠世界中做一方霸者。
中年男子向前走了一步,朗声道:“各位乡亲父老,我是林天南,今天召开比武招亲,为的是选一个品德兼优之人……我就不多说了,谁要打败我家如儿,谁就能入赘我林家,成为我林天南的乘龙快婿!”
林天南将比武招亲的规矩说了一遍,无非是年龄18-35岁,未婚,武功高强者,才可以上场。
“好!”台下众人立刻高叫了起来。
还有人大叫道:“快叫林小姐出场!”
一时场面纷杂。
林天南不为所动,又说道:“比武之前,在下先请各位手下留情!若是伤了小女,在下绝不追究;同样的,若是小女出手有失水准,还请各位英雄一笑了之!毕竟,擂台之上,刀剑无眼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有人急叫道:“若是有人事后算账,谁就是乌龟王八蛋,一辈子翻不了身,快请林大小姐出来吧!”
林天南闻言,一挥手就坐在身后的宝座上。
管家高声喊道:“有请大小姐上场!”
一道火红色的人影轻飘飘落入到擂台之上,冰清剑目冷冷望着台下,环顾四周,自有一番卓尔不群的气质,果真是虎父无犬女,好一个女中英杰!
“什么,竟然真的是她?”李逍遥目瞪口呆,不想比武招亲的,是与他交过手的刁蛮女。
昨天听店小二说起时,李逍遥就已经心有预感,却不料,竟然真的是她。
“逍遥啊!”
看着台上大显身手的林月如,陈恒之微微一笑,调侃道:“我怎么有一种感觉,似乎你和她很是般配,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!”
“我和她?大仙您别开玩笑了!”
李逍遥闻言,连连摇头:“我李逍遥就是这辈子打光棍,我也不要这个恶女!”
“哈哈,走着瞧吧!”
陈恒之微微一笑,也不再多话,看向了擂台上。
只见擂台上,林月如大发神威,家传剑指使得气势凌人,虎虎生威,一转眼,便将前来挑战的几位武者打下了擂台。
“下一个!”
林月如负手而立,冷冷道。
“表妹,让我来!”
随着一声温和的男声传来,刘晋元从远处走来,浑身带着儒雅的气息,闪亮登场。
“咦,这不是状元爷吗,他也来比武招亲了!”一旁之人认出了刘晋元,窃窃私语道。
“原来状元爷还会武功啊,文武双全,真是厉害!”有人感受着刘晋元的强大气势,感慨道。
却是原来,刘晋元在参加了科举会试、殿试之后,就立即跑到了苏州,把科举抛之脑后,把他老爷刘尚书气得半死,直呼孽子。
而后,果然如原著中所示,刘晋元高中状元,报喜之人得知状元爷已经去了苏州,只好去往苏州报喜,立时,苏州轰动,人们才知道,原来林家堡林堡主的远房亲戚竟然出了一位状元爷。
毕竟,对于很多人而言,学武功不如读书有用,武功高则高矣,却只能给人看家护院,读了书却可以当大官,出人头地。
当刘晋元在苏州以状元爷的身份跨马游街后,向姨丈林天南提出要迎娶表妹林月如时,却遭到了林月如的强烈反对。
林月如嫌弃他是文弱书生,看不上他。
因此,自尊心受到打击的刘晋元,今日毅然决然的出场,要在擂台上打败林月如。
刘晋元的气势十足,但却是个花架子,只会在众人面前出丑!
果然,当刘晋元到了擂台前时,却发现自己几乎上不去,顿时让周遭看戏的人失望无比,嘘声四起。
但是,刘晋元是个很有耐心的人,他最终还是爬上了擂台,站起学着江湖人的模样,拱手道:“表妹,你好!”
“你上来干嘛!”林月如好奇不已。
“我是来挑战你的!失礼了!”刘晋元拱手道。
仿佛听到了世上最搞笑的笑话,林月如不屑一顾道:“表哥,你除了头脑比较发达之外,四肢都很简单哎!”
刘晋元却是面色淡然,言道:“表哥深明表妹你不想被繁文缛节捆绑,所以,表哥会成全你,我会尽全力将你打败,到时你可以不用下嫁于我,你可以另外选择你的如意郎君!”
“就凭你?”
林月如立马变了脸色,瞪了刘晋元一眼。
刘晋元只觉得一股强大的气势袭来,不自觉地后退了几步。
林月如没有动手,继续向前靠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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