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章 如果有来生(1/ 2)
彭向明知道,自己的时候到了。
也该到了。
二十一岁时忽然双腿无力,随后就查出了这个病,本以为能混个史铁生,结果最终还是成了霍金。
到现在已经九年了。
还是来到了最后的时刻。
又有什么办法呢。
只好自己安慰自己:赶上了!
赶上了,就是赶上了。
谁都没办法。
想当年的自己,多么锐气的性子啊,查出这个病之后,暴躁得几乎要发狂,头一年,别管肌肉萎缩得多厉害,都坚持要运动,坚信自己一定能康复。
人定胜天嘛!
事实证明,没用。
告诉自己不要放弃,告诉自己要努力,告诉自己要乐观,告诉自己有奇迹。
呵呵。
如果有可能,谁愿意得这么个破病呢?
可现实哪里有如果二字?
慢慢的,性子就磨下来了。
什么叫磨下来了?
彭向明觉得,从第三年的时候,再一直到现在,自己的这个状态,应该就算是磨下来了:既不盼着好,也不盼着死了。
反正让我多活一天,我就多用一天,不让活了,也就如此。
一开始是双腿肌肉萎缩,速度很快,从医生到家人,想了很多办法,有些甚至是没有经过什么验证的办法。
然后是上身。胳膊、腰腹。
两年不到的工夫,手臂已经抬不起来了。整个人都完全废了,连口饭都吃不到嘴里,要人喂。
后来倒是慢下来。
一直到去年,咀嚼开始越发吃力,彻底丧失了语言能力。
全靠往胃袋里打流食撑着——别多想,插管子什么的,不难受的,因为已经没有太多知觉。
上个月,眼睛已经睁不开了。
最近感觉似乎也听不到声音了。
无比安静的、纯澈黑暗的世界里,似乎只有自己的大脑和心脏,还活着,还能支撑着自己进行思考、回忆、想象、伤感、留恋。
世界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概念。
只差最后咽气。
恍惚里,似乎突然听到有歌声响起来。
像是歌剧,华丽的女高音,就是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里大喇叭放的那种。
又像是一个浅暖的嗓子,在浅吟低唱着什么。
又或者……还好像是说唱?周董?以父之名?
“我最爱《以父之名》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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